咨询问题:反映杨浦区市监局行政复议期间违法结案及移送
问题描述:
本人陈晓霞,电话13539644694。邮箱:stdd-amy@foxmail.com
就沪杨府复字(2026)第638号行政复议案反映:
一、该案于2026年4月8日由杨浦区行政复议局正式受理。本人4月11日补充提交的抖音举报案材料,复议机关4月20日已确认“纳入审查范围”。
二、杨浦区市监局明知案件在复议期间,于4月24日违法作出:
1.投诉案以“调解失败”结案,将本人要求查处抖音平台的诉求切割、不予处理;
2.举报案仅举报抖音平台,该局擅自将本人未举报的商家扯入,以“商家在河南”为由跨区域移送。该商家2026年3月24日注册,案发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移送依据完全无效。
三、诉求:认定4月24日结案及移送行为违法无效;召回案件退回杨浦区市监局依法查处抖音平台;对责任人追责并书面答复。
证据截图如需要本人可以提供,发至贵局邮箱。所述属实,愿配合核实。
附件:4月24日结案截图、商家营业执照截图、复议案号截图等
咨询时间:2026-04-26 11:52
--%>您反映的问题非政策业务咨询,所述相关事项建议您向杨浦区人民政府反映。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4-30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