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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铝易拉罐底部激光喷码方式,是否满足食品标识新规?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中第十二条要求: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应当以白底黑字等对比明显的形式标注,保证清晰识读。那么在2027年3月16日新规实施后,易拉罐产品采用激光打码方式,是铝本色上烧刻的方式,这种打码方式清晰、持久、不易于涂改,这种是否满足“字体颜色与底色对比明显”的要求?新规实施后是否可以继续采用这种日期打印方式?

咨询时间:2026-05-29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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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食品标签上日期“看不清”的问题,《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从食品日期标注的颜色对比和字体大小入手,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事项应当采用与背景颜色对比明显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进行标注,其中,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应当以白底黑字等对比明显的形式标注,保证清晰识读;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标注的字体最小高度要达到3.0毫米,对包装最大表面面积不足35平方厘米的则要求字体高度不小于2.0毫米。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6-01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