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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悠悠有品平台未尽交易安全保障义务,侵害消费者权益

本人于2026年6月9日在悠悠有品平台进行饰品租赁/交易服务(订单号:【2026060923001412361427500993】,交易金额:【填写金额】元),已按平台规则支付了全部服务费用。

交易过程中,我已申请撤销交易,但平台需按百分百收取费用,消费者权益受损。但悠悠有品平台在收取服务费用后,并未履行交易安全保障、风险兜底、售后处理等法定及合同约定的义务,且平台客服推诿拖延,未按其公开,不愿退还我的资金或协助我维权。

悠悠有品平台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与安全保障权。现向贵局投诉,请求依法对悠悠有品平台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督促平台立即履行退款、追责卖家、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义务。

咨询时间:2026-06-10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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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6-12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