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通过一网通办办理公司新设,如果一网通办预核准的两个月期限到期,我此前登记的名称是否会被系统自动释放,从而可以在过期第二条重新以此前使用的相同名称重新在线登记注册?还是我之前使用的名称不会被自动释放,需要我以筹备中公司股东的名义向市局提交申请来释放我使用过的名称?
咨询时间:2026-07-14 16:35
您可以和市局名称窗口咨询,地址是肇嘉浜路301号二楼。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7-16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