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范围的咨询
您好!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为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证书的经营项目仅为:酒类商品(批发),发证日期为:2025年8月8日。企业持有该证书,经营项目不扩项的情况下,能否直接开展非自产的“预包装食品销售”(食品加工用酵母)?
咨询时间:2026-07-17 13:31
--%>市民您好!根据《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内向原发证的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7-20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