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关于食品委托生产行为的咨询
我司是贸易型企业,由我司(或关联企业)向工厂采购产品(食品),签订《产品经销合同》,并向工厂授权使用我司商标。产品包装上印有我司商标。工厂按自身的配方、原料进行生产,产品包装材料等均由工厂购买,生产过程也是工厂管理,产品所有权属工厂所有。请问,前述经营模式是否构成《⾷品委托⽣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委托生产行为?
咨询时间:2026-08-19 21:09
--%>根据《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实施问答 3.商标授权、特许经营等方式生产食品,是否属于《办法》的范围?在商标授权和特许经营模式下,双方是否发生食品委托生产行为,需要根据本《办法》规定进行判断,只要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委托生产定义中的“三个构成要素”,即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从事食品的全部或者部分环节的生产活动,并交付所生产食品的行为的,就属于食品委托生产行为,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8-24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