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有关上海国际邮轮港壹棠服务公寓(上海江澜汇酒店公寓有限责任公司)恶意克扣租房押金不予退还
本人于2026年7月至9月入住上海市宝山区吴淞口路108号上海邮轮港壹棠服务公寓。退房时,经营者以家具存在所谓“损坏”为由扣留押金,并对房间进行远超入住验收标准的细节检查,将肉眼难以辨认的针孔大小痕迹、床下隐蔽位置细微痕迹等认定为损坏,部分单项即主张数百至上千元赔偿。
本人对相关损坏责任及收费依据均有异议。经营者无法提供能够证明相关痕迹入住前不存在的同位置、同尺度影像,反而本人留有入住时照片及视频,可证明部分被指称问题此前已经存在。本人多次要求其提供第三方维修报价、实际维修项目、费用明细及相应凭证,经营者仅提供自行制作的赔偿汇总表,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及收费合理性。
现请求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其押金扣留及赔偿收费行为,并督促经营者退还扣除双方无争议水电费用后的剩余押金人民币 5,539.80元。
咨询时间:2026-09-29 21:14
--%>请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
答复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9-30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