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建议征集信箱

人民建议征集

建议指南

(一)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密切联系群众,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群众对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献计献策,改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针对市场监督管理职能,都有权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撰写人民建议,敬请关注以下事项:

①建议人一般应署明姓名(名称)、住址(地址)、联系方式等;

②建议一般应一事一议;有多个建议事项的,一般应分别提出;

③建议的标题一般为:“关于改进ⅩⅩ工作的建议”,“关于完善ⅩⅩ政策(制度、规定)的建议”,“关于高度重视ⅩⅩ情况(现象)的建议”,等等;

④建议的内容一般包括:针对的主要问题,解决该问题的主要办法、理由和依据等,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摆事实。写清楚建议针对的主要问题;第二部分:讲道理。阐述建议的理由和依据等;第三部分:提思路。建议有关方面采用的具体解决办法、方案、措施等。

(四)不纳入人民建议征集范围的事项:

①属于求决、申诉、举报类事项(若反映消费投诉或者违法经营举报,请直接向上海市消费者12315投诉举报中心咨询、反映,电话:12315;也可以直接登录http://scjgj.sh.gov.cn/的“网上办事—其他行政事项—消费者投诉举报”,进入“在线受理”链接后,选择“投诉”或者“举报”);

②属于人大、政协、部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的事项;

③应当通过诉讼、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④学术理论;

⑤重复投递、内容空泛、无实际意义;

⑥商业广告、推销宣传;

⑦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权管辖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