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公告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sgs.gov.cn)申报2019年度报告(详见网站申报须知),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凡逾期提交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登记证。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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